III 实验场所 |
A 场所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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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通道不堆放仪器、物品 |
14 |
实验室门上有观察窗,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 |
15 |
实验室内不得随意搭建阁楼,操作区层高不低于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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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防腐材料 |
17 |
照明良好,桌面光照度一般不小于150 LX |
18 |
噪声一般低于55分贝(机械设备可低于70分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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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内已废弃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网线、气体管路等,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
B 管线基础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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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布局合理,选用合格产品,安装施工规范 |
21 |
采用管道供气的实验室,输气管道及阀门无破损现象,并有明确标识 |
22 |
高温、明火设备放置位置与可燃气体管道有安全间隔距离 |
C 卫生与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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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区不准饮食 |
24 |
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 |
25 |
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 |
26 |
无废弃物品(如纸板箱、废电脑、破仪器、破家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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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制度和值日表,有执行记录 |
D 场所其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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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房间号编号规则有序,屋顶天花板安全固定、地面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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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实验室配备了急救药箱,药箱不上锁、药品在保质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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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等 |
31 |
实验室内不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无吸烟现象 |
32 |
化学、生物类实验室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其它实验室如需使用,必须采用金属底盘的 |
IV 安全设施 |
E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 |
33 |
存在可能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的实验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走廊有显著引导标识 |
34 |
洗眼装置接入生活用水管道,水量水压适中(喷出高度8-10cm),水流畅通平稳 |
35 |
定期维护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并有检查记录(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时刻保证管内流水畅通);每周擦拭洗眼喷头 |
F 通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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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的实验场所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管道风机需防腐,使用可燃气体场所应采用防爆风机 |
37 |
实验室通风系统运行正常,柜口面风速0.35-0.75 m/s,定期进行维护、检修有记录;屋顶风机固定无松动、无异常噪声 |
38 |
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
39 |
进行实验时,可调玻璃视窗开至据台面10-15cm,保持通风效果,并保护操作人员胸部以上部位 |
40 |
实验人员在通风橱进行实验时,避免将头伸入调节门内;不将一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橱内,以免堵塞排风口 |
41 |
通风橱内应避免放置过多物品、器材,以免干扰空气的正常流动;通风橱内放置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15cm左右,以免掉落 |
G 冰箱管理 |
42 |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禁止使用无霜型冰箱储存易燃易爆试剂 |
43 |
冰箱内存放的物品必须标识明确(包括品名、使用人、日期等),并经常清理,有清理记录 |
44 |
冰箱内储存试剂必须密封好 |
45 |
冰箱不超期服役(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如超期使用需经审批 |
46 |
冰箱周围留出足够空间,周围不堆放杂物,影响散热(左右及后部留出10cm,上部最少30cm的距离) |
47 |
实验室冰箱中不放置食品 |
H 烘箱与电阻炉管理 |
48 |
烘箱、电阻炉不超期服役(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如超期使用需经审批 |
49 |
烘箱、电阻炉不使用接线板供电 |
50 |
不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电阻炉;烘箱放置位置、高度合适,方便操作 |
51 |
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设备边上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冰箱、杂物等 |
52 |
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
53 |
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或有实时监控设施;使用中的烘箱、电阻炉要标识使用人姓名 |
54 |
烘箱等加热设备内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
55 |
使用完毕,清理物品、切断电源,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后方能离开 |
I 明火电炉与电吹风等管理 |
56 |
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室不使用明火电炉;如不可替代必须使用,须有安全防范举措,并经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办理许可证 |
57 |
有许可证使用明火电炉的,其使用位置周围无易燃物品,并配备了灭火器、砂桶等灭火设施 |
58 |
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试剂 |
59 |
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
60 |
不能用纸质、木质等材料自制红外灯烘箱 |
61 |
配备通风罩等的实验场所,换气扇、风机使用正常 |
J 用电安全 |
62 |
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固定 |
63 |
实验室和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且应满足负荷和分断要求 |
64 |
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木质配电板 |
65 |
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
66 |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
67 |
无人监管状态下,应切断充电器(宝)的充电电源 |
68 |
电源插座不宜安装在水槽边,若确有需要,应增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罩 |
69 |
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面上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 |
70 |
配电柜/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配电箱、开关、插座等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
71 |
插座、插头、接线板为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无烧焦变形、破损现象 |
72 |
易燃易爆气体等特殊实验室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
73 |
实验结束,切断电源 |
K 用水安全 |
74 |
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 |
75 |
各类连接管无老化破损(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 |
76 |
无自来水龙头开着时人离开的现象 |
V 化学安全 |
L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 |
77 |
有实验室内化学品的动态使用台帐;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 |
78 |
实验室应有专用于存放试剂药品的空间(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保证充足的通风;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 |
79 |
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能;试剂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 |
80 |
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 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或20kg |
81 |
如单个实验装置存在10L以上甲类物质储罐,或20L以上乙类物质储罐,或50L以上丙类物质储罐,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 |
82 |
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 |
83 |
定期清理过期药品,无累积现象 |
M 实验气体管理 |
84 |
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建立气体钢瓶台帐 |
85 |
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 |
86 |
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
87 |
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的较小密闭空间,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 |
88 |
独立的气体钢瓶室,通风、不混放、有监控、管路有编号、去向明确;有专人管理和记录 |
89 |
所有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有状态标识,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帽 |
90 |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 |
91 |
气体管路连接正确、有标识,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定期进行气体泄漏检查;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须张贴详细的管路图 |
92 |
实验结束后,气体钢瓶总阀须关闭 |
93 |
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体钢瓶不得放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 |
94 |
不能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 |
N 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 |
95 |
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企业)签约处置化学废弃物 |
96 |
学校有统一的化学实验废弃物标签,包含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产生部门、送储人、日期等信息 |
97 |
配备了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对化学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存放(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应的废弃物混放)、贴好标签,盖子不敞开;实验室内无大量存放现象 |
98 |
对于危险性大的废弃物,要独立包装,标签信息明确 |
99 |
化学废弃物包装严密,及时送学校中转站或收集点;学校定时清运化学实验废弃物,无室外堆放实验废弃物现象 |
100 |
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和废液 |
101 |
锐器废物盛放在纸板箱等不易被刺穿的容器中 |
O 其它化学安全 |
102 |
学校有统一的试剂标签(用于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等),信息包括名称、浓度、责任人、日期、储存条件等 |
103 |
装有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等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 |
104 |
盛放配置试剂、合成品等的烧杯、烧瓶不得无盖放置 |
105 |
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统一的试剂标签 |
106 |
原标签纸未撕去的空试剂瓶中不存放其它化学品(如确实有需要,务必贴上所装存试剂信息的新标签) |
107 |
用于浸泡玻璃器皿的酸缸、碱缸等有盖子盖上、标签明确 |
108 |
不使用破损量筒、试管等玻璃器皿 |
109 |
化学实验室内有吸液(油)棉/条带、液体泄漏吸附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