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主要培养掌握化学化工基本理论、工程设计与应用方法,能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生物化工及资源转化等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应用研究、生产技术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具体的培养目标为:
1.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开拓进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化学工程学科的基本内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化学工程学科的现状及发展动向,掌握一门外国语言,能够熟练地阅读、利用外文书刊和网络资料,初步具备用外文书写研究论文的能力。熟练地掌握网络化学资源查询与利用方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行为习惯。
3.对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广泛掌握与所从事研究方向有关的文献资料。具有较强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
(二)领域方向
1.超临界流体技术及应用
2.工业催化
3.绿色化工
4.功能材料设计及合成
5.资源再生及循环利用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即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项目研究及学位论文撰写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学制一般为2年。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在校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第一学期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实践,第三、第四学期撰写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
(四)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至少24总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培养环节6学分(包含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学术交流1学分、专业实践4学分)。
(五)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时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公共必修课(8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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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6学分) |
016S2109 |
化学工艺学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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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2110 |
化学反应工程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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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2111 |
化工热力学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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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2109 |
化学工艺学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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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
016S3219 |
工业催化原理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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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3220 |
纳米多孔材料合成方法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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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3221 |
固体催化剂研究方法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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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3222 |
色谱技术及其在催化研究中的应用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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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2101 |
结构表征分析方法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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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2104 |
有机合成化学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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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S2103 |
化学信息学与科技论文英文写作 |
2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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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环节 (6学分) |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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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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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参加一次学术会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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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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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践(地点由导师组自定) |
4 |
8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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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践环节
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可在学院已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实践,也可以结合工程项目到用户单位实践。
研究生须在第一学期期末,提交由导师签字的实践计划。专业实践一般应与后续毕业论文选题相结合。专业实践一般应安排在第2学期期间,并按计划方案逐步完成;专业实践完成后,须撰写自我鉴定及实践总结报告,并附直接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实践部门的专家)评定意见;专业实践表现、总结报告经导师组成的评定小组评审通过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完成专业实践后,方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七)研究方法技能训练
1.科研实践。化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实验设计、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或者申请学校、化学化工学院或教育部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研究生的开放课题、参与社会实践或调查等。参加科研实践情况经导师考评通过,记1学分。
2.学术活动。全日制化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不少于4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写出有关学术活动的摘要、笔记或体会。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经导师考评通过,记1学分。
(八)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末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对每个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能力训练和开题报告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办法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完成学业。
开题报告要求:工程硕士研究生应在修完学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3-6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研究生一般应结合专业实践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查阅文献资料(20篇以上)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确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也可以是企业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的研制和开发。首次开题未获通过者,可在6个月内补作。开题报告须经所涉及研究方向的学院专家组评审,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通过。
研究生选题报告评审与审核通过后,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档。
申请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实施1项具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改进的证明材料,或完成1项由专家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实施方案,或完成1项由专家签字认可的现有工程技术改进方案。以上科研成果应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未达到要求者,可准予毕业,但必须等到达到以上要求之后,才能申请授予学位。
(九)考核方式
1.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并且应修满24总学分的课程,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经考核通过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2.以讲授、讨论为主,辅导、自学为辅,着重建构研究生从事本学科特别是本研究方向科研工作、工程实践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结构,注意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良好习惯,帮助研究生逐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总结研究结果、书写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的能力。
3.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外单位企业且与本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
导师负责安排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确定论文题目,并对研究生的日常学习、研究负责,导师小组集体审定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安排研究生的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该坚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研究小组组织的学术活动,并积极参与讨论。毕业离校前,原则上研究生应该参加一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走访若干家相近专业实验室。
4.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思想教育工作主要由党团组织负责,导师和任课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对研究生进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教育。
5.实行淘汰制。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进行中期筛选和综合考评。
(十)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应在双导师指导下,由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新见解,能表现出作者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的正文不少于 2万字,中、英文论文摘要应经导师审定签字。学位论文 ( 设计 ) 基本完成后,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并会同双导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评审和答辩。预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论文的评审和答辩。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1)论文评审:评价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应看其论文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的能力;或是否在工程技术上有新进展或创造;或论文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或所使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设计是否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并有足够的技术含量;或看其是否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答辩要求:申请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实施1项具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改进的证明材料,或完成1项由专家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实施方案,或完成1项由专家签字认可的现有工程技术改进方案。以上科研成果应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未达到要求者,可准予毕业,但必须等到达到以上要求之后,才能申请授予学位。
攻读工程硕士的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分要求和论文工作要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工程硕士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评价。
答辩委员会应有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位来自工程一线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表1: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类别 |
名称及要求 |
学分 |
课程 |
必修课 |
公共 必修课 |
政治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方法论 |
必修 |
3 |
外国语 |
外国语 |
4 |
…… |
…… |
…… |
专业 必修课 |
根据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开课数目与课程学分,其中应包括实践性课程。 |
…… |
选修课 |
专业 选修课 |
根据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开课数目与课程学分。 |
选修 |
…… |
实习实践 |
…… |
必修 |
…… |
研究方法 技能训练 |
科研实践 |
1 |
学术活动 |
1 |
开题报告 |
开题报告 |
1 |
学位论文 |
…… |
…… |
总学分 |
…… |
备注:
1.教育硕士需开设“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系列讲座,属于公共必修课,学分为1学分。
2.工程硕士需开设“知识产权法”系列讲座,属于公共必修课,学分为1学分。